翁建荣,男,1967年1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嘉兴市秀城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嘉兴市南湖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平湖市委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6月,翁建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翁建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翁建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翁建荣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留置初期,翁建荣晚上睡不着觉,总是掉眼泪,他说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坐在这里。翁建荣自认为他是比较谨小慎微的,只不过是帮亲戚朋友打打“招呼”办些事,殊不知,作为“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打的“招呼”,在下属和商人老板眼里却是威力巨大、能呼风唤雨的,而正是因为这一个又一个的“招呼”,使他一步步走进了“危险地带”。
热衷于灯红酒绿,和商人老板“打成一片”
从贫苦中走来的他在不知不觉中丢失初心
翁建荣出生于浙江丽水的一个贫困山区,参加工作后,凭着刻苦努力,逐渐成长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后任省发改委副主任,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2000年是翁建荣人生的转折点,年仅33岁的他通过选调成为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几年后又转任南湖区副区长。
当上副区长后,翁建荣最直接的感受是:身边拍马逢迎的人多了,平时交往的老板朋友出手更大方了。翁建荣直言:“面对诱惑开始放纵自己,工作激情下降、吃喝热情上升,老板朋友们的宴请去了,贵重礼品也收了,还自欺欺人地认为这是‘盛情难却’,‘惯例’而已。”就这样,翁建荣与一群商人老板成了“好朋友”。
2006年7月,翁建荣带队到深圳招商,遇到了诈骗团伙骗赌,欠下了50万元高额“赌债”,翁建荣第一时间寻求“好友”——浙江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某某“解困”。“他很爽快,50万马上就打过来了,还叫我不要放在心上,言下之意是不用归还。”翁建荣说。在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破获后,为避免受贿问题败露,翁建荣还向公安机关否认被骗一事,并指使马某某外出逃避调查。对于马某某的“仗义”,翁建荣自然是“心领神会”,在此后十余年里,他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马某某企业在项目立项审批、落户、环保处罚等事项上“打招呼”。而马某某则用心经营与翁建荣的“友情”,在翁建荣搬家、女儿出国等时点,送上丰厚礼金。
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翁建荣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忘乎所以的他渐渐地将权力姓“公”抛在脑后。据办案人员介绍,翁建荣在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副区长、嘉兴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屡屡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评选、环评审批、企业排污权购买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这些单位或个人所送的股权、名画、现金等,违规获得各种利益合计170万余元。
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让利欲冲昏头脑的翁建荣渐渐丢了初心,越了规矩,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从破纪走向破法,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慷公家之慨无口不开,一个“招呼”价值百万
作为“一把手”的他无所顾忌滥用权力
2009年1月,翁建荣出任平湖市市长。两年后,升任平湖市委书记。作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他本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当地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上,但翁建荣却权为己用、以权谋私,毫无顾忌地为商人老板说情打招呼,频频踩“红线”、闯“雷区”。
2010年1月,浙江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赵某某找到翁建荣,请他在企业落户平湖事项上给予帮助,并以“借款”名义送给他妻子梅某某30万元,翁建荣知悉后欣然收入囊中。
“朋友找我帮忙,我觉得很正常,就没有多考虑。”这是留置初期翁建荣的自白。正是他这种无视纪法、毫无底线的想法,让商人老板们看到了“机会”,也让他身边的兄弟、朋友发现了“商机”,纷纷上阵“围猎”。
2013年上半年,翁建荣的好友王某为浙江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牵线,请翁建荣帮忙向平湖商会会长朱某某打招呼,帮助其承接平湖商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的土方工程。翁建荣一个电话便促成了这桩“生意”,李某送给他们100万元感谢费。王某将20万元分给翁建荣,翁建荣交代王某代为保管,而后由他妻子梅某某收下。
2013年下半年,平湖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找到翁建荣的二哥帮忙解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审批、土地租用等事项,承诺只要翁建荣提供帮助,就拿出该项目预期投资额1000万元的10%即100万元作为酬谢。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二哥忙着“穿针引线”,翁建荣则毫不吝啬手中的权力,帮打“招呼”,使李某所托事项一路绿灯、畅行无阻。最终,李某给翁建荣二哥送上100万元,翁建荣予以认可。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正是抱着这样扭曲的权力观,翁建荣全然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慷公家之慨谋私利,富了小家、损了公家。
先打“招呼”、后收“好处”,用公权换取私利,翁建荣已然操作得驾轻就熟。在收受的好处中,金额最大的几笔都发生在他担任平湖市“一把手”期间,这时的他可以用“无所顾忌”来形容,长期放纵自己,沉浸于酒局牌局,大搞权色交易,完全无视公私之间的“楚河汉界”。
“我随口打的‘招呼’,在下属那里就是工作‘要求’,只能执行,‘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了,我没有用好,愧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留置期间,经过审查调查人员的教育引导,翁建荣终于幡然醒悟。
不认真学习党纪国法,不严格约束本人家人
放纵自己的他在习以为常中被“温水”所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主政一方和重要岗位的领导,翁建荣长期忽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对于十八大后修订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我并没有真学,翻过就算学过,只求应付了事。”思想偏一寸,行为就会偏一尺。正因如此,翁建荣才会在自我放纵中,一次次突破党纪国法底线。
自身不正,带坏家风。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没有管好“身边人”,是翁建荣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的重要原因。两个100万元的“招呼”是因兄弟朋友而起,巨额“好处费”是与兄弟、朋友共同收下。
2016年至2020年,翁建荣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时,未填报妻子梅某某以父亲、妻妹、朋友等5人名义所持有的股票情况,股票市值金额最高达598万余元。翁建荣坦言,妻子没有钱炒股,就去老板那里借,由于自己平时对家人缺乏管理和约束,没有全面掌握妻子炒股的情况,更没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
对家人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借款、投资,借用他的权力谋取私利,这不良家风的始作俑者还是翁建荣自己。
2014年9月,翁建荣出任省发改委副主任。在省发改委任职的六年间,不论是人民币、美金,还是茅台酒、玉石、奢侈品,翁建荣通通收下;不论是亲戚、朋友、老乡,还是同学、特定关系人的请托,翁建荣通通答应;不论是自己沉迷吃喝玩乐,还是妻子借款借账号疯狂打新股,翁建荣通通放任。他与家人一起,在权力与欲望交融的“温水”中,自我沉沦,贪腐不止,最终被“温水”所溺。
领导干部家风家教不仅关系领导干部本人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影响着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党员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人,切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019年至2020年,李某、王某相继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翁建荣担心自己的贪腐行为败露,便想方设法打听案情、与涉案人员串供、与家人一起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调查。然而,在组织的火眼金睛面前,这一切都是徒劳。
从不知不觉丢失初心到无所顾忌滥用权力再到习以为常谋取私利,作为曾经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翁建荣把私人感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毫无原则地放纵身边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进行权钱交易,他的一个个“招呼”对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产生恶劣影响的同时,也一步步将他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权力集中、责任重大,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坚持按规则、按权限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法庭上,翁建荣数次哽咽落泪,可眼泪并不能弥补过错,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悔恨。